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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原药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3-10-17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3-044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数量为 7,954,000 股,占
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39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 221 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7,954,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
限售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2022 年 8 月 15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通过公司工作平台和内部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1
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记录和反馈。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公告编号:2022-033)。
    3、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 2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3 元/
股。
    5、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1),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毕,新增股份
19,970,000 股,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上市。
    6、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第九届十三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
情况见《公司第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公司第九届十
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
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起为本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在解除限售
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 3 次解除
限售:
                                        2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2 日,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起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可解除
限售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激励计划设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
                                                                       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
    3、业绩考核指标条件
    本计划在未来三个业绩考核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
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
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结果。
                                                                        以 2021 年度净利润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69,940,271.86 元为基础,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       相比 2021 年度,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    润 90,757,391.98 元。公
 售期               低于 20%                                       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相比
 第二个解除限       相比 2021 年度,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    2021 年 度 增 长 率 为
 售期               低于 30%                                       29.76%,满足解除限售条
 第三个解除限       相比 2021 年度,2024 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    件。

 售期               低于 40%
    注:公司净利润指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2)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2022 年授予激励对
    在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则可 100%
                                                                   象中共计 221 名激励对
解锁当期全部份额,若解锁期内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象 2022 年度个人考核结
则不可进行当期的解锁,即个人年度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
                                                                   果为“合格”及以上,满足
锁额度×个人业绩考核可解锁比例。当期未能解锁的剩余份额由公司       解除限售条件,合计解除
安排统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限 售 限 制 性 股 票
和。                                                               7,954,000 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
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0月1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7,954,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2.395%。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合计221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股    本期可解除限    剩余未解除限
        姓名/人数          职务
                                        票数量(股)    售数量(股)    售数量(股)
         何宏满           董事长            1,500,000         600,000         900,000
         汝添乐      董事、总经理           1,000,000         400,000         600,000
         章绍毅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120,000         180,000
         陆震虹      董事、副总经理           350,000         140,000         210,000
                                             4
       李国坤           副总经理                200,000              80,000           120,000
       陈肖静           副总经理                200,000              80,000           120,000
       尹双青           副总经理                300,000            120,000            180,000
        吴征            副总经理                300,000            120,000            180,000
        李俊            财务总监                390,000            156,000            234,000
        张军       董事、董事会秘书             450,000            180,000            270,000
       段金朝             董事                  200,000              80,000           120,000
        张勇            销售总监                500,000            200,000            300,000
       张玉萍         总经理助理                500,000            200,000            300,000
       胡伟娜         总经理助理                500,000            200,000            300,000
       卢家和           高级顾问                300,000            120,000            180,000
        中层管理人员(共 92 人)            7,840,000             3,136,000       4,704,000
         核心骨干(共 114 人)              5,055,000             2,022,000       3,033,000
           合计(共 221 人)               19,885,000             7,954,000      11,931,000

    注:1、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332,111,230 股;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85,000 股待办理回购注销,未计入上表中;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

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34,000     6.06%         -7,954,000    12,180,000      3.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11,977,230   93.94%         +7,954,000    319,931,230    96.33%

   三、总股本                332,111,230    100%              0         332,111,230     100%

    注: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85,000股待办理回购注销;

    2、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本次变动”股份尚未考虑解除限

售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份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徽径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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