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8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 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五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6,208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 次向 1,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8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88.72%;预留 7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1.28%。首次授 予的行权价格为 57.54 元/股。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总 股本 6,584,022,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4、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五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行 权价格由 57.54 元/股调整为 56.34 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 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第 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的激励对象由 1,330 名变更为 1,328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5,452 万份调整为 5,442 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同意公司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47.17 元/ 股。 公司原拟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 完成前 2 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 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 100 名变更为 97 名, 股票期权总量由 554 万份调整为 534 万份。 6、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565,827,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3962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7、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的实施安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56.34 元/股调整为 55.04 元/股, 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7.17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 8、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999,467,315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2,286,257 股后 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57,181,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 元人民 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9、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调整第五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55.04 元/股调整为 53.45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5.87 元/股调整为 44.28 元/ 股。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 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 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442 万份调整 为 4,210.175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1,044 人,其在第 一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1,024.175 万份股票期 权。 10、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 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34 万份调整为 427.025 万 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74 人,其在第一个行 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可行权共 100.025 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5,159,32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31,190,961 股后 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5847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1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利润分 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 行权价格将由 53.45 元/股调整为 51.88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4.28 元/股调整为 42.71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 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 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原 3,186 万份调整为 2926.7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1,015 人,其在第一个 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893.10 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 到期未行权的 58,000 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 到期未行权的 30,27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 1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260,00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1.88 元 /股调整为 50.21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42.71 元/股调整为 41.04 元/股。 15、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个人或所在经营单 位业绩考核不达标及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 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0,380,000 份调整为 17,447,750 份。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926 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有 效期截至 2023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8,237,750 份股票期权。 16、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21 名激励对象 已到期未行权的 79,18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38,50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50.21 元 /股调整为 47.71 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41.04 元/股调整 为 38.54 元/股。 二、本次调整情况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的调整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前,激励 对象发生如下调整事项: 1、对 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30,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2 名 2022 年度个人 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20,000 份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原 1,890,000 份调整为 1,740,000 份。 经上述调整之后,现有激励对象被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占现有激励对象 分配期权数量 占公司现有总股 类型 人数 获授第五期期权 (份) 本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9 310,000 17.82% 0.00% 制造人员 1 20,000 1.15% 0.00% 其他业务骨干 53 1,410,000 81.03% 0.02% 合计 61 1,740,000 100.00% 0.02%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 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实情况 1、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 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30,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 2 名 2022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行权的 20,000 份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原 1,890,000 份调整为 1,740,000 份。 2、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第五期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4、除前述激励对象人员和期权数量调整外,其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 与公司所公告的完成授予登记的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相符。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对 6 名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 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所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共 130,000 份股票期权予以 注销,对 2 名 2022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行权的 20,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予以注销。 经调整后,第五期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 量由原 1,890,000 份调整为 1,740,000 份。 2、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公司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五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调整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第五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