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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3-03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五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
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
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 6,208 万份股票期权,其中
首次向 1,341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8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
的 88.72%;预留 700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1.28%。首
次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57.54 元/股。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
总股本 6,584,022,5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0 元。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8 年 5 月 4 日。
    4、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5 月 7 日,同意公司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
予的行权价格由 57.54 元/股调整为 56.34 元/股。
    公司原拟首次向 1,330 名激励对象授予 5,452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
登记完成前发生相关调整事项,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
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登记的激励对象由 1,330 名变更为 1,328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5,452 万份调整为
5,442 万份。
    5、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五期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同意公司
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为 47.17
元/股。
    公司原拟向 10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54 万份股票期权,由于在授予登记
完成前 2 名激励对象未按时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和 1 名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因
此,实际完成第五期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由 100 名变更为 97
名,股票期权总量由 554 万份调整为 534 万份。
    6、公司已经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565,827,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3962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19 年 5 月 30 日。
    7、根据美的集团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
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56.34 元/股调整为 55.04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7.17 元/股调整为 45.87 元/股。
       8、公司已经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以公司现有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57,181,0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6 月 2 日。
       9、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和《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55.04 元/股
调整为 53.45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5.87 元/股调整为 44.28 元/股。
       并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
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442 万份调整 为
4210.175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1,044 人,其在第一个
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1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1,024.175 万份股票期权。
       10、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
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或所在经营单位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预留授予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534 万份调整为 427.025 万
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74 人,其在第一个行
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3 月 10 日止)可行权共 100.025 万份股票期权。
    11、公司已经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45,159,32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31,190,961 股
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6,913,968,3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005847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 日。
    1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
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 利润分
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首次授 予的
行权价格将由 53.45 元/股调整为 51.88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将由 44.28 元
/股调整为 42.71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 名
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职务调整及个人或所在经 营单位
业绩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进行相 应调
整。经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 由原
3,186 万份调整为 2926.7 万份。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1,015 人,其在第一个
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2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893.10 万份股票期权。
    1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
到期未行权的 58,000 份股票期权。
    1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已
到期未行权的 30,27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 18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260,00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1.88 元/股
调整为 50.21 元/股,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42.71 元/股调整为 41.04 元/股。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926 人,其在第一个行
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3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8,237,750 份股票期权。
    15、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第五期首次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21 名激励
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 79,18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注销第五期预留授予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38,500 份股票期权。
    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第五期首次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50.21 元
/股调整为 47.71 元/股,预留授予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 41.04 元/股调整
为 38.54 元/股。

二、本次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
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通过考核的第五期激励对象共 926 人,其在第三个行权期(有效期截至 2023 年
5 月 6 日止)可行权共 8,237,750 份股票期权。截至上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尚
有 21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 79,180 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激励对象王京、尚建武、颜东亮、
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
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
刘飞共 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79,180 份股票期权。

三、注销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已到期未行权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第五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对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的核实情况
    鉴于第五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6 日,
本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因此,公司监事会
同意董事会注销激励对象王京、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
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 21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到期未行权的 79,180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对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已到期 未行权
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第五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注销第五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王京、
尚建武、颜东亮、张小山、VOTADORO SAMUELE GIUSEPPE、尹秋艳、赵康、
付涛、周勤、柳瑞锋、王连慧、程恒、乔飞、门弋、李斌文、曹鸿赟、赵平、陈
默、刘文谦、李坚、刘飞共 21 名已授予但到期未行权的 79,180 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且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1、美的集团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第五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