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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5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3-04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潍柴动力”)定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
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
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2:5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


                                    1
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
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
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
权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 H 股股东不适
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
(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
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0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3.00                                                               √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拟为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
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同时,议案 1-3 将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
立董事迟德强先生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A 股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
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
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
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
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
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送达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完成
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
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
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8YBVIOu9qw
    (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本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
甲(潍柴动力工业园东正门)。
    3.联 系 人:高天超、吴迪
       联系电话:0536-2297056、0536-2297068
       传     真:0536-8197073
       邮     编:261061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
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338;投票简称:潍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时,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股东姓名或单位:                              持有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股票:A 股                    股、H 股              股,
 为公司的股东;现委任股东大会主席/                 为本人的代表,代表本人出席
 2023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50 开始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公司会议室举行的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代表本人并于该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就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
 本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议案同意、反对或弃权。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议案
                         议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1.00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
2.00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00    办理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有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委托人(签署):
       附注:
       1.请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
 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与以您名义登记的所有本公司股份。适用 H 股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另行

 公告。

                                          7
    2.请正确、清楚填上全名。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使
用。
    3.如欲委派股东大会主席以外的人士为代表,请将「股东大会主席」的字删去,并在
空格内填上您所拟委派人士的姓名。股东可委托任何人为其代表,受委托代表无 须为本公
司股东。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更改,将须由签署人签字认可。
    4.注意:您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则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 欲投票反
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弃权任何议案,则请在「弃权」
栏内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机关)
签署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最后须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前送予本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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