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6-08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3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升公司制造能力,推进技改项目,公司计划从通
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8 台设备,合同金额
合计 3,216 万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通用
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
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采
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安丰收先生、
张旭先生、付月朋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
于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
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
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议
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介绍
关联人名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8 号
法定代表人:安丰收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6,293.1116 万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
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特种设备
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数控机床制造,工业
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
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成形机床
销售,数控机床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用设
备修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
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计量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人
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物业管
理,通用零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品销售,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再生资源加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装卸搬运,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喷涂加工,淬火加工,机床功能部
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销售代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60.1478%。
关联关系: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
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680,302 189,304 173,881 1,70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GMC2030 龙门加工中心 7 台,合计金额 2,940 万元;
TH65100X125 卧式加工中心 1 台,金额 276 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双方经过协商,遵照公平市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
联方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
之情形,该项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五、协议主要内容
买方: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1、付款条件
合同签署生效后 30 天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作为
预付款,即人民币 9648000.00 元;终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
支付合同总价的 60%,即人民币 19296000.00 元;剩余合同
总价的 10%尾款,即人民币 3216000.00 元,质保期满后 30
天内买方对其进行支付。机床发运至买方现场后开具 100%
发票。所述支付采用电汇、通用技术集团财务公司票据、银
行承兑票据等方式(最终由买方在执行时确定),买方为无
息支付。
2、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货。
3、知识产权
卖方保证对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
疵。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
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产权的指控。如
发生第三方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
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因此所遭受或承担的全
部费用)。
4、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
0.1 %向买方偿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卖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 %的违约金,并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卖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质量与约定不符的,买方有权
拒绝收货,或要求卖方退货、换货、补送、无偿修理,并由
卖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的,
按逾期交货处理。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
理。
因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买方产品质量问题的,卖方
按产品本身价值的 1 倍予以赔偿,该赔偿标准低于买方的
实际损失的以实际损失为准;因卖方产品问题,导致买方人
员或设备损失的,或导致买方因此被第三方追究侵权或违约
责任的,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为提升整体制造能力,迫切需要引进先进生产设
备,提升产品精度、稳定性及可靠性。本次引进的设备依据
公司定制化需求,具有经济型、高效性等特点。通用技术集
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交付能力强,后续服务好,设备从
产品研发设计到生产制造具有技术领先性,具有较高的加工
稳定性及精度,可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七、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
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 4 月末,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
司发生关联采购 5,150.31 万元,关联销售 2,396.39 万元。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基于生产经营的
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 公
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
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上市公司的独 立
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引进的设备依据公司定制化需求,具有经济
型、高效性等特点。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提升整体制造能力所
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遵循
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采购设
备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
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九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