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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沈阳机床: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7-12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37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3 年 7 月 27 日(星期四)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9:15
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现任董事、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主楼
B-822 会议室。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
  1.00                                      应选人数(4)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安丰收先生                   √

  1.02     非独立董事徐永明先生                   √

  1.03     非独立董事张旭先生                     √
  1.04   非独立董事付月朋先生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哈刚先生                       √

  2.02   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                     √

  2.03   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
  3.00                                    应选人数(3)人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海燕先生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亚良先生               √

  3.03   非职工代表监事鲁忠先生                 √

    2.上述议案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
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
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7 月 24 日至 26 日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及其他
     (1)公司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17 甲 1
号
      (2) 邮编:110142
      (3) 电话:(024)25190865
      (4) 传真:(024)25190877
      (5) 联系人:林晓琳、石苗苗
      (6) 参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
附 件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股东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410,
投票简称:“沈机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
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
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
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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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
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监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
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7 月 27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获 取 的 服务 密 码 或数 字 证 书, 可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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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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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沈阳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对于提案 1.00、2.00、3.00,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
事 3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
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 4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
有的股票数乘以 3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
人;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每位股东的选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股票
数乘以 3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
票作废。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
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的候选人。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栏     填写票数
                  提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关 于董 事会 换届 选举 公司第             应选人数
  1.00                                      √
         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人

  1.01   非独立董事安丰收先生               √

  1.02   非独立董事徐永明先生               √

  1.03   非独立董事张旭先生                 √

  1.04   非独立董事付月朋先生               √



                                                                  — 9 —
         《 关 于董 事会 换届 选举 公司第                 应选人数
  2.00                                       √
                                                          (3)人
         十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哈刚先生                    √

  2.02   独立董事王英明先生                  √

  2.03   独立董事袁知柱先生                  √

         《 关 于监 事会 换届 选举 公司第                 应选人数
  3.00                                       √
                                                          (3)人
         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由海燕先生            √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王亚良先生            √

  3.03   非职工代表监事鲁忠先生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
意思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
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