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36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末总股本 654,021,537 股(含回购股份 10,044,71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1.6 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758,664,982.92 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自利润 分配方 案披 露至实 施期 间,公 司回 购专用 证券 账户 中股份 10,044,713 股已注销完毕,从而在上述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654,021,537 股变为 643,976,824 股。基于此,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 进行调整。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 配的总股本=758,664,982.92÷(654,021,537 股-10,044,713 股)=1.1780936 元/股(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780936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末总股本654,021,537股(含回购股 份10,044,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1.6元(含税),现金分 红总额为758,664,982.92元。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3 . 自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披 露 至 实 施 期 间 ,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股 份 10,044,713股已注销完毕,从而在上述期间公司总股本由654,021,537股变为 643,976,824股,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758,664,982.92÷(654,021,537股-10,044,713股)=1.1780936元/股(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 持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3,976,82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78093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60284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35618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7809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1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自利润 分配方 案披 露至实 施期 间,公 司回 购专用 证券 账户 中股份 10,044,713 股已完成注销手续,从而在上述期间公司总股本由 654,021,537 股 变为 643,976,824 股,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 调整。因此,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 分配的总股本=758,664,982.92÷(654,021,537 股-10,044,713 股)=1.1780936 元/股(含税)。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780936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 东阿阿胶证券与法律合规部 2.咨询电话:0635-3264069 3.传真电话:0635-3260786 4.联 系 人:付延、高振丰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