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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天酒店: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9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也不存在“期间占用、期末返还”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达到一定标准的资金往来均

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按规定进行了披露,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正常的生产经

营所需,并且均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有关范围

和定价原则。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年初金额为

635.32 万元,本期累计发生额为 370.38 万元,收到偿还金额 426.19 万元,本

期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579.51 万元。经核查,以上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

所需,按市场公允价格交易,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43,719.54 万元,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额为 43,719.54 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为 52,750 万元,对子公司担保

实际发生额为 9,007 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2,726.54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 30.4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

   综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冯建军   赵宪武   张超   马召霞   唐健雄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