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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港弘码头拟申请银团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港弘码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期限不超过 15 年,

金额不超过 8.9 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置换为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南

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工程项目所形成的负债性资金。担保方式为港弘码

头以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后期则以办妥后的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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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偿还存量债务。同时提请董事局授

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

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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