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7-13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3-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港弘码头拟申请银团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港弘码头”)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期限不超过 15 年,
金额不超过 8.9 亿元的项目贷款,用于置换为建设珠海港高栏港区南
水作业区煤炭码头工程项目所形成的负债性资金。担保方式为港弘码
头以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后期则以办妥后的不动产权证)作为抵押。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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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属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自身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
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用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或偿还存量债务。同时提请董事局授
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根
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3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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