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万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核心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独立意见2023-05-11
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资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核心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万泽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核心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议案》进
行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在公
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提供一定额度的无息借款用于其
购买在工作地或购房地的首套住房,能够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核心
人才,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体系建设。同时公司采取了有关风险
防控措施,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本次为核心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事项。
2023 年 5 月 10 日
万泽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资料
(此页无正文,仅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核心员工提供购房借款的
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虞熙春
李丘林
任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