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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8-22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处于第一个行权期,因本次

权益分派需要,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2020 年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暂停自主行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为 509,037,396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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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09,037,3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8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8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8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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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6*****565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8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8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将根据《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进行调整,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将分别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公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

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

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海岸环庆大厦 8 楼

    咨询联系人:李畅、关雷

    咨询电话:0755-8324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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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电话:0755-8336446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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