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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电力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广 东 电 力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以及
2023 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
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3 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
正常经营资金往来,未发现公司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
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
至报告期的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
    2、2023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公司历次
对外担保事项均获得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根据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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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建立了
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尚未发现可能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二、对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我们对《关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
年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我们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全体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了上述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会
议的程序和过程中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时由于上述事项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
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附
属企业发生的交易行为,是关联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表决
时,所有关联方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6 名非关联方董
事一致表决同意上述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方董事存在
违反诚信原则,作出上述决议和披露信息的情形。
    2、公平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定价公允,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
履行其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未发现存在
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可行性
    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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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
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
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
利益。
    三、对重大交易事项的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风电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
扩股,公司放弃风电公司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
增资扩股后,风电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新能
源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实现公司经营
目标及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涉及采取公开挂牌方式,最终交易价格以公开
挂牌结果为准。本次增资扩股事项以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估值为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和长期规划,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
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同时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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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马晓茜   张汉玉




     吴战篪   才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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