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2-16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3-60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 公司债券简称:21 粤电 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4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郑云鹏董事长、李方吉董事、李葆冰董事、贺如新董事、陈延直董事、
马晓茜独立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亲自出席
了本次会议,毛庆汉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
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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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议案》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61)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
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
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
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期内,财务公司给予我公司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财务公司给予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不超过 360 亿元人民币
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
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 170 亿元人
民币;
(5)财务公司为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
的金融服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6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
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
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
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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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议案》
为确保资金供给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维护和推进生产经营
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
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
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6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
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
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
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
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有效保护发电设备财产价值,降低风险成本,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保障生
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自保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由自保公司向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协议涵盖期限为 2024-2026 年度,
协议期限内每年费用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23-62)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本次
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能源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
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 名独立
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
公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活动资金需要,保证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合并报
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不超过 19 亿元委托贷款,期限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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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3 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委托贷款额
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沙角 A 电厂在岗员工分流安置方案的议案》
为妥善做好机组关停后员工分流安置工作,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
会 2023 年第二次通讯会议审查,董事会同意沙角 A 电厂提交的《沙角 A 电厂机
组关停后在岗员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议案还需要提交沙角 A 电厂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分流安置涉及的相关费用
需根据方案的实施情况确定,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
财务报告为准。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周五)下午 14:30 在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
告编号:2023-63)。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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