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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能电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8-12  

                                                    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41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能电力”)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公司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及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须经普通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涉及的关联股
  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能源物资公司需回避表决。

         对上述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3 年 8 月 27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
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1009 室,邮政编
码 230011,信函请注明“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8 月 27 日(工作日的上午 9:00~11:30
和下午 14:3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1009 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佳文

    联系电话:0551-62225811

    联系传真:0551-62225800

    联系邮箱:dongjiawen@wenergy.com.cn

    联系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 1009

    邮政编码:23001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43”,投票简称为“皖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
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修订<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                                              √
                     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及解决同业竞
  2.00                                              √
                   争承诺延期的议案》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