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7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7.9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17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6)《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徐州钛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整。金浦钛业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于近日与江苏银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
金浦钛业最新一期对徐州钛白的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本次
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17,000 万元。本次金浦钛业为徐州钛白提供
担保 4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1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
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63,411,609.27 1,184,856,498.65
负债总额 509,517,338.34 406,479,310.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000,000.00 207,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99,551,050.37 396,302,085.29
净资产总额 753,894,270.93 778,377,188.04
营业收入 265,309,551.39 1,251,483,767.63
利润总额 -28,601,828.67 -33,869,334.92
净利润 -24,311,554.37 -19,580,546.93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第三条 担保最高债权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B
A.最高债权额(币种)/(大写)/,系债权本金(币种)/(大
写)/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之和;
B.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
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
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第四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
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
责任。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
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6)。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37%。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含上述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57%。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