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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073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

为下属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借款、贸易融资及项目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17.9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17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6)《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徐州钛白”)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

银行”)申请授信 4000 万元整。金浦钛业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并于近日与江苏银行完成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签署。

    金浦钛业最新一期对徐州钛白的担保额度为 20,000 万元,本次

担保前可用担保额度为 17,000 万元。本次金浦钛业为徐州钛白提供

担保 4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 13,0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

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品制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系结

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63,411,609.27                1,184,856,498.65
负债总额                              509,517,338.34                  406,479,310.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1,000,000.00                  207,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99,551,050.37                  396,302,085.29
净资产总额                            753,894,270.93                  778,377,188.04
营业收入                              265,309,551.39                1,251,483,767.63
利润总额                              -28,601,828.67                  -33,869,334.92
净利润                                -24,311,554.37                  -19,580,546.93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第三条 担保最高债权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B

     A.最高债权额(币种)/(大写)/,系债权本金(币种)/(大

写)/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范围详见本合同第四条)

之和;

     B.最高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

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

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第四条 保证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

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

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

责任。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

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

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

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

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6)。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5.37%。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含上述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5.57%。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