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控股股东关于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修订稿)2023-11-02
发行人控股股东关于认购及减持的承诺函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认购,认购金额不低于 50,000,000 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142,162,217
元(含本数),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金浦集团持有金浦钛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的股权比例不低于 30%,最终认购数量在发
行价格确定后与金浦钛业协商确定。
针对此情况,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确认,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减持计划;
2、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金浦钛业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金浦钛业的股份(包括在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股份、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以及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份,下同),亦不存在减持金浦钛业股份的计划;
3、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减持
金浦钛业的股份,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金浦
钛业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法
律责任;
4、若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后续出台的监管政策不相符,本
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相关股份的转让或流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承诺。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