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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浦钛业:2023-109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23-11-24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3-109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2023 年 7 月 13 日,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

业”或“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合

营公司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英萨”)

提供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年利

率 7%,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金浦英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

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为

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为保证金浦英萨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于近期向金

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 742 万元,期限为一年,年利率 7%,并与金浦

英萨签署《借款合同》。

    金浦钛业对金浦英萨的财务资助额度为 3,000 万元,本次财务资

助前可用额度为 1,750 万元。本次金浦钛业向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

742 万元,可用财务资助额度为 1,008 万元。



    三、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1月13日

    3、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邰保安

    5、注册地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109号

    6、经营范围:从事包括丁腈橡胶制造,丁腈橡胶及其相关石油

化工产品(丁二烯、丙烯腈以及橡胶助剂)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从

事与此类产品有关的研究、开发、服务及其他相关的经营活动(涉及

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危

险化学品批发(按审批和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及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美元)   持股比例(%)
    南京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2,150.00           50.00
   DYNASOL CHINA S.A.DE.C.V        2,150.00           50.00
             合计                  4,300.00          100.00
    金浦英萨另一持股50%的股东DYNASOL CHINA S.A.DE.C.V指定其

关联方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5,152,271.66                 681,059,289.66
    负债总额                     343,216,617.93                 364,969,936.22
   净资产总额                    311,935,653.73                 316,089,353.44
    营业收入                     321,214,223.70                 568,255,074.52
     净利润                       -4,253,163.95                  74,460,805.39

    9、金浦英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环东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营

公司。

    10、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金浦英萨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

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1、金浦英萨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借款人:南京金浦英萨合成橡胶有限公司

    贷款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额为人民币柒佰肆拾贰万元整

(7,420,000),借款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1年,自实际提款之日起算。经贷款人

和借款人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延长。

    3、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1)偿还借款人的银行贷款以及

(2)用于借款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支出。
     第二条 借款利率及利息计付方式

     1、本合同执行的年利率为7%。

     2、利息计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之日起(含该日)开始计算

利息。

     (2)借款利息应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日随本金一并支付给贷

款人,但本条规定不影响借款人按本合同第4条约定提前还款的权利。

经双方同意,借款本息也可按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三条 提款

     1、借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可分期提取贷款,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已提本金少于人民币7,420,000元;以

及

     (2)借款人在发出书面提款申请时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贷款人在借款人发出书面提款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申请的

借款额划至借款人在提款申请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四条 还款

     1、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支付。

     2、在遵守上述第一款规定的前提下,经贷款人和借款人一致同

意,借款人可提前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且不附带任何惩罚措施。若借

款人按本条提前还款,则利息应计算至借款人还款当日并随本金一并

支付给贷款人。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

证其正常生产运营的资金需求。被资助对象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

次财务资助事项。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000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0%;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款项。



    七、备查文件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