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0-25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东北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制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
行了事先审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议案: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与辽宁方大新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置
业”)新增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业
务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及子公司拟同辽宁方大置业签订合同,向其提
供工程施工服务。双方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郭建民先生、黄成仁先
生、敖新华先生、黄智华先生、谭兆春先生、田海先生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国栋、韩德民、姚辉、商有光
2023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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