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6-10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利用商品期货、远期结售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
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金融期货等。
交易工具: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交易场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主要市场为国内外各大商品期货交易所,远期
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交易金额: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0 亿
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85 亿元。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衍
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20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170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公司拟对前述审议的额度进行拆分为套期保值和投资
两部分重新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生物农业、油
脂、贸易三大领域,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
1
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
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
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同时,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
的金融市场环境下,外汇市场风险显著增加。目前,各种大宗商品期货和衍生品
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
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外汇衍生品交易作为锁定成本、降低外汇风险的有效
工具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塑料、液体化工、天然橡胶、黑色、有色金属、农产
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
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
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
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
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套期保值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
同时,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
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
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做好利汇率管理、增强财务和经营稳健性。因此,为更好地进
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及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商品期货、远期结
售汇等作为套期工具,在商品期货市场及外汇市场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外汇风险、价格风险、利率风险、信用
风险等特定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活动。公司从
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
和外汇等,且原则上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期限上与需管理的风险敞
口相匹配。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和衍生品与需管理的相关风险敞口存在相互风险
对冲的经济关系,使得相关期货和衍生品与相关风险敞口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风
险因素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以达成成本锁定、降低风险的套保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
时点不超过 10 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 85 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
2
用。
(三)交易方式
1、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
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
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
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
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
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
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工业硅、硅铁、锰硅)、有色金
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镁、硅)、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
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
燃料油、石脑油、汽油、玻璃、纯碱、短纤)、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农产品(玉
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
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金融期货(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美元指数、外汇期权、外汇远期、外汇互换)等。
3、投资市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
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
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
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
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4、境外或场外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经营产品种类复杂,因场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
3
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同时公司在香港、新加坡设有子公司,是开展
国际贸易业务的重要离岸平台,在境外开展贸易采销业务过程中为了规避价格风
险,需在境外交易所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5、主要条款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
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5.1 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
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5.2 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5.3 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
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5.4 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 2 倍-20 倍之间。
(四)交易期限
本次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 1 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或银行授信,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4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面临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1 市场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1.2 流动性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
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
际损失。
1.3 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
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1.4 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
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1.5 政策风险
期货和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
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1.6 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2、公司在境外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开展,交易地区
均为政治、经济及法律风险较小,且利率、汇率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结算量较大
的地区。公司的境外交易对手仅限于境外期货交易所或境外期货清算机构资信良
好的清算会员。公司已充分评估结算便捷性、流动性及汇率波动性等因素。
3、公司在场外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
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其业务结算量较大,产品结构较为
成熟和标准化。
5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及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
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增长部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
于 1 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外期权、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权限,还须
经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
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
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管理。
3、建立套期保值业务相适应的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及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套期保值的期现单边货值上限及期
现合计的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
期货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
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业务单元不及时平仓,则运营增长部将
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公司及子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设有风控预案,将由各业务单元风控人员负
责部门内各项套保风控指标的监控;及时跟踪期货和衍生品与已识别风险敞口对
冲后的净敞口价值变动,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评估;根据部门内设定的相关风控
预案,对交易经理的头寸实施保值比例的调整或强行平仓等措施。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及子公司在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
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
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单元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
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
6
并予以列示和披露。由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大部分期货品种、数据与现货
的各项匹配度并不高度严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核算要
求,因此,对不具备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条件的期货套期、套利收益分类认定在了
投资收益中,暂不采取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
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
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
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
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
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
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
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
(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
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
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
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
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
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
7
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
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
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
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
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
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
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
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
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
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
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
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
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
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
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
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
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
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
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
8
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
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
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
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
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
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降低经营风险,并通过合理使用外汇工具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
力。公司及子公司在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
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
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子公司已就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出具的《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符合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
密相关,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4、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
司扩大经营规模,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
9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相关的内控制度。
5、期货和衍生品合约账户和资金账户情况。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