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鲲振宇”或“标的公司”)30%股权、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的华鲲振宇 25%股权和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的华鲲振宇 1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 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