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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新发展: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事项的公告2023-12-30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9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业主
               签订施工合同暨关联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公告提供的预估项目毛利仅依据目前公司掌握的情况对工程

利润的初步预测,不代表对利润实现的保证和承诺。工程施工不确定

因素较多,可能出现以下情况影响利润预估的准确性,请以最终审计

的定期财务报告结果为准。

     1、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在中标及签署合同时,尚无设

计成果,业主方仅出具工程投资控制总价,故工程总造价尚无准确数

据,可能存在工程收入偏差变动较大的风险。

     2、工程总承包模式对成本控制能力要求较高,尤其是在项目实

施过程中要通过完整强大的供应链体系形成规模化成本优势,公司目

前尚无法完全准确预测工程全周期成本。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施工周期较长,存在原材料涨价、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安全生产等不确定因素,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

情况。

                                      1
    4、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

可抗力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

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合同最终收益实现情况。



    一、合同签署及关联交易概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中心(https://www.cdggzy.com/index.aspx)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

了“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

承包/标段招标公告”。2023 年 11 月,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对上述项目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

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与上海市政工程设

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上海设计院)、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下简称五冶集团)组成的联

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近日,联合体与发包人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西区公司)正式签订了《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

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为 34,883.49 万元(暂定)。按照联合体的分工,倍特建安承接除五冶

集团承接的天骄路一号土建工程和总平安装施工工作以外的全部施工

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由于西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
    本次事项是经过公开招标程序产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就上述因公开

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等需履行

的义务。并且,本次关联事项与一般关联交易有重要区别,西区公司

仅为本项目的代建业主,项目实际业主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关于本项目的代建业务模式说明详见

本公告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包人基本情况(关联方)

    1、发包人名称:成都高新西区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成都高新区天骄路 1 号

    4、主要办公地点:成都高新区天骄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马德忠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BNH61N1W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

开发经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会议


                               3
及展览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屋拆

迁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采购代理服务;企业管理;科技中介

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西区公司为成都高投产城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

    10、公司与发包人存在关联关系,西区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高投

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11、履约能力:西区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12、主要业务发展状况:西区公司注册成立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

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成都高新西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低效

闲置用地片区开发等。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指标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5,722,138.61

     负债总额                                            19,859,203.8

      净资产                                         105,862,934.81

                             2022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905,683.3



                               4
      净利润                                     5,862,934.81

    (二)承包人基本情况

    1、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1)法定代表人:赵琼

    (2)注册资本:83,100 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设施工

程、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

机电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市

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制冷工程及暖通空调设

备、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安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园林

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以上经营项目凭资证书经营);销售钢材、建筑

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非标准设备的制作、加工、销售;广告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不含气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八号

    (5)倍特建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倍特建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法定代表人:张亮

    (2)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5
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生活垃

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保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节能管理服

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海洋环境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

询;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招投标代

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土壤及场地修

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软件销售;市政设施管理;防

洪除涝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

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上海市杨浦区中山北二路 901 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上海设计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

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6
    (1)法定代表人:朱永繁

    (2)注册资本:500,417.82 万人民币

    (3)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建筑勘察、设计、工

程检测;房地产开发;园林绿化施工;防雷工程;工业设备及非标设

备生产、加工、检修;压力容器制造、销售、安装;钢结构设计、制

作与安装;城市改造、矿业、小水电项目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

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品)、

矿产品(不含国家限制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商品混凝土销

售,劳务服务、劳务派遣,物业管理,机械制造修理,房屋租赁,设

备租赁,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 9 号

    (5)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6)履约能力:五冶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

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本合同项下项目属于代建业务模式的说明

    (一)本项目实际业主为管委会,西区公司为代建业主;西区公

司在本项目完工后,将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并

与项目实际业主办理移交手续,协助业主方办理资产权属证书,不拥

有本项目的权属。

    (二)在本项目中,西区公司作为代建业主向管委会提供代建服

务并收取代建费用。


                               7
    (三)西区公司作为代建业主向施工方等供应商支付的资金来源

于成都高新区财政预算资金。西区公司在履行代建业主职责时,设置

了公益性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接收、支付财政预算资金,用于区分企业

自有资金;同时,也按国家规定的基建支出预算、基建财务会计制度、

建设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等进行管理;西区公司在本项目账务处理时,

按照所发生的支出作为代建开发成本核算,收到的财政拨款作为专项

负债,项目完工移交时冲抵代建开发成本和专项负债。

    (四)管委会是成都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属于政府机构,是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关,公司与作为政府机构的管委会

不构成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

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工程地点: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

    (三)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

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

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四)合同工期:300 个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34,883.49 万元(暂定)。

    (六)具体付款进度如下:

    1、预付款:(施工中标价-暂列金额)的 10%。

    2、进度款:


                               8
    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经全过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发包人审批

后支付:

    (1)综合单价部分:发包人支付综合单价部分已完成工程量(已

完工程为上月 1 日至上月月末止完成的工程量)造价的 65%;

    (2)总价部分:某项月进度计价=发包人审批的已完月形象进度

比例*该项总价部分金额*65%。

    3、结算款:

    (1)结算价款支付时先扣除已支付的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以及已支付的民工工资。

    (2)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报送审计后支付至经全过程造价咨

询机构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核金额的 80%。

    (3)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工程(设备)价款结算单》办理

完成后,付至结算单结算金额的 97%,余 3%为工程质保金,自工程

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开招标共 6 家公司参与了投标,本项目的工程建设费招标

控制价为 36,447.84 万元,联合体工程建设费的中标价为 34,883.49 万

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 4.29%。本次关联交易

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投标程序及结

果公开公平、交易条件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9
    本项目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倍特建安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承建成都高

新区的建设施工项目,符合公司争取多承揽优质建筑施工项目的发展

规划。本项目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底开工,总工期 300 天。若本项目

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并执行完毕,本项目产生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将主要

反映在 2024 年度,本项目预估毛利率为 7%,系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

初步测算做出,若本公告披露后发生了不可预计的前述特别风险提示

中的事项,将影响本次估计的完工时间及估算毛利的准确性。本项目

产生毛利润的具体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及以后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结

果为准。

    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

对发包人形成依赖。

    关联方西区公司按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支付合同价款,不存

在损害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除今日公告的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

西区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八、备查文件

    《成都高新西区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

工总承包合同》。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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