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关于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公告2023-06-13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69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 陵 有 色 金 属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以下 简称“公 司”) 已就发行股份、
可 转 换 公 司 债券及 支付现 金购买 资产并 募集配套 资金暨 关联交 易(以下简称
“ 本 次 交 易 ”)所 涉及的 业绩承 诺与补 偿安排与 交易对 方签署 了附生效条件
的 《 盈 利 补 偿协议 》及相 关补充 协议, 双方拟就 业绩承 诺期限 进行调整,经
协 商 一 致 , 双方同 意签订 《盈利 补偿协 议的补充 协议( 三)》 。现就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 《 盈 利补偿 协议 的补充 协议 (三) 》的 主要内 容
甲 方 : 铜 陵 有色金 属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代码 :913407001489736421
法 定 代 表 人 :龚华 东
乙 方 : 铜 陵 有色金 属集团 控股有 限公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代码 :91340700151105774A
法 定 代 表 人 :龚华 东
鉴于:
一 、 甲 方 拟 向乙方 发行股 份、可 转换公 司债券及 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乙
方 所持有 的中铁 建铜冠 投资有 限公 司 70%股权并 募集配 套资金( 以下简 称“本
次 交易”),甲乙 双方已 就本次 交易 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签署 了《铜陵有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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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属 集 团 股 份有限 公司与 铜陵有 色金属 集团控股 有限公 司之发 行股份、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及支付 现金购 买资产 协议》 (以下简 称“《 购买资 产协议》”)
二 、 甲 乙 双 方就本 次交易 所涉及 的业绩 承诺与补 偿安排 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签 署了《铜 陵有色 金属集 团股份 有限公 司与铜陵 有色金 属集团 控股有 限
公 司 之 盈 利 补偿协 议》( 以下简 称“《 盈利补偿 协议》 ”), 且后续就《盈
利 补 偿 协 议 》签订 了相关 补充协 议。
现 双 方 拟 就 业绩承 诺期限 进行调 整,经 协商一致 ,对《 盈利补偿协议》
中 的 承 诺 期 限及金 额相关 内容补 充约定 如下:
第一条 业绩承诺期间
本 次 交 易 的 业绩承 诺期为 2023 年至 2027 年,包 含本次 交易预计实施完
成 当 年 起 的 连续五 个会计 年度( 含本次 交易实施 完毕当 年)。
第二条 业绩承诺金额
标 的 公 司 在 2023 至 2027 年预计 实现的 净利润数 (指甲 方聘请的具有证
券 、 期 货 业 务资格 的会计 师事务 所审计 的标的公 司实现 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合计 为 377,640 万 元。
矿 业 权 资 产 在 2023 至 2027 年预 计实现 的净利润 数(指 甲方聘请的具有
证 券 、 期 货 业务资 格的会 计师事 务所审 计的矿业 权资产 实现的 净利润)合计
为 663,563 万 元。
第 三条 除本补 充协议 对《盈 利补偿 协议》进 行补充 或修改 的内容 之外,
《 盈 利 补 偿 协议》 的其余 部分应 完全继 续有效。 本补充 协议未 作约定的,将
适 用 《 盈 利 补偿协 议》之 约定。
第 四 条 本 补 充 协 议 自甲 乙双方 法定代 表人或授 权代表 签署并 加盖公 章
之 日 起 成 立 ,在《 购买资 产协议 》约定 的全部生 效条件 成就后 生效。
第 五条 本补充 协议生 效后, 即成为 《购买资 产协议 》《盈 利补偿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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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相关补 充协议 不可分 割的组 成部分,与《 购买资 产协议》《盈 利补偿 协议 》
及 相 关 补 充 协议具 有同等 法律效 力。
第 六条 本补充 协议壹 式肆份,甲乙双 方各执 壹份,其 余报主 管机关 审批
或 备 案 之 用 ,每份 均具有 同等法 律效力 。
二 、 履 行 的审议 程序
( 一 )2023 年 6 月 12 日, 公司分 别召开 了十届二 次董事 会、十 届二次
监 事 会 , 与 会董事 、监事 一致同 意公司 与交易对 方签署 《盈利 补偿协议的补
充 协 议 ( 三 )》。
( 二)独 立 董 事 事 前认可 意见:
我 们认真 审阅了《关 于与交 易对方 签订附 生效条件 的<盈利补 偿协议 的补
充 协议( 三)>的议案 》,认 为《盈利 补偿协 议的补 充协议(三)》符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公司 法》《 中华人 民共和 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管 理 办 法 》 等有关 法律、 法规、 规范性 文件的规 定,不 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
股 东 , 尤 其 是中小 股东利 益的情 形。我 们同意将 该议案 提交公 司十届二次董
事会审议。
( 三)独 立 董 事 独 立意见 :
1、《关于 与交易 对方签 订附生 效条件 的<盈利补 偿协议 的补充 协议(三)>
的 议案》符合国 家有关 法律法 规和政 策的规 定,不 存在损 害公司 及全体 股东 ,
尤 其 是 中 小 股东利 益的情 形。
2、《关于 与交易 对方签 订附生 效条件 的<盈利补 偿协议 的补充 协议(三)>
的 议 案 》 在 提交公 司董事 会审议 前,已 征得我们 的事前 认可。 公司董事会审
议 本议案 ,关联 董事回 避表决 。审议 、表决 程序合 法、有 效,符 合有关 法律 、
法 规 和 《 公 司章程 》的规 定。
三 、 备 查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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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十 届 二次董 事会会 议决议 ;
( 二 ) 十 届 二次监 事会会 议决议 ;
( 三 )独 立 董事关 于十届 二次董 事会相 关事项的 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铜 陵 有 色 金 属 集 团 股 份 有限 公 司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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