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6-30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3-076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
(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
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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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华东。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 1 )股 东出 席的 总体 情况 :通 过现 场和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 79 人, 代表 股 份
796,507,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75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
代表股份 794,751,0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5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 人,代表股
份 796,507,1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6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56,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794,751,0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50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中介机
构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2、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方回避表决情况: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
司。截至股权登记日,上述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845,746,464 股,
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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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同意 627,026,6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220%;
反对 169,480,5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8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7,026,60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220%;反对 169,480,56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78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方娟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铜陵有色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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