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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春高新: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证监发〔2022〕14 号)、《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发
〔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深交所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形。2023
年半年度,公司发生的担保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
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批程序,并充分披露对外担
保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此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春好                 张春颖                 张伟明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