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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视觉中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8-18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45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
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会产生影响。

    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
报表净利润增加 88.90 万元、净资产增加 88.90 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 2023 年及未来公司年
末业务应收账款的余额,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
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背景

    随着公司客户信用信息的积累与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为使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更客观的反映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
款的构成及风险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
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对客户多期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之回款
情况及趋势进行预期损失率统计分析和测算,同时考虑前瞻性信息等因素,公司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按不同客户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组合进行优化。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
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
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
龄组合。公司对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统一按照账龄分析法,按照迁徙率模
型计算预期损失率,对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2.55
1 至 2 年                                                               18.33
2 至 3 年                                                               62.49
3 至 4 年                                                               80.75
4 至 5 年                                                               98.42
5 年以上                                                               100.00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按不同客户的风险特征对信用风险组合进行优化,具体组合以及坏账计
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计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             提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0.19
                                               1 至 2 年                    2.42
组合 1:长期合作需求   指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
                                               2 至 3 年                   10.32
客户组合               关系的客户
                                               3 至 4 年                   16.73
                                               4 至 5 年                   30.39
                                                                      应收账款计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         提比例
                                                                        (%)
                                                5 年以上                  1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2.77
                                                1 至 2 年                  16.31
组合 2:单次购买需求   指与公司合作方式以单     2 至 3 年                  39.26
客户组合               次采购为主的客户         3 至 4 年                  53.31
                                                4 至 5 年                  79.08
                                                5 年以上                  100.00
                                                1 年以内(含 1 年)        13.76
                                                1 至 2 年                  30.73
                       除组合 1 和组合 2 之外   2 至 3 年                  49.21
组合 3:其他客户组合
                       客户的组合               3 至 4 年                  69.87
                                                4 至 5 年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四)变更原因

    变更前公司以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合并计算迁徙率,根据计算的最近三年平
均迁徙率情况,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后算出不同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但随着公司客户信用信息的积累与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部分类型客户销
售规模增长较快,占比扩大,导致变更前会计估计方法不再适用公司目前的经营
情况。

    本公司积累的信息表明,公司长期合作需求的客户一般在 3-4 个月内回款,
账龄通常较短;单次购买为主的客户会在销售完成后 9-12 个月内回款,故账龄
相对较长。

    为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更客观的反映应收账款实际信用风险,公
司将原有组合细分为三类客户组合,并分别计算每个组合迁徙率,根据计算的最
近三年平均迁徙率情况,通过前瞻性信息调整后算出三个组合各自不同账龄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

    (五)审批程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因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
表净利润增加 88.90 万元、净资产增加 88.90 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23
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等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 2023 年及未来公司年末业
务应收账款的余额,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中,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将减少 165.96 万元、
净资产将减少 165.96 万元。

    三、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
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
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独立董事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
    五、 监事会对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暨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3、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