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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04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8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
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
授予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4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资
源”)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为上述
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4日
    3、注册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镇瑞东大厦10楼
    4、法定代表人:戚溶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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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注册资本:90,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5MA0N1M7C6H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选矿及销售;金红
石二氧化钛等钛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热电联产;副产高品质铁精矿的销售;
化工技术的咨询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30,277.45                            193,629.40

 总负债                                    157,408.10                            119,859.37

 净资产                                     72,869.35                             73,770.03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19                               0.00

利润总额                                       -1,138.94                            -953.17

 净利润                                        -1,138.94                            -953.17

   10、国城资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
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
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
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
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
用等);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3、担保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
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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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公司为国城资源提供担保,有助于满足其对运营资金等需求。国城资源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134.5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65%。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62,134.59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56.8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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