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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城矿业: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4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0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
月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
币17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

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差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公
司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本次担保预计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
方所享有的预计担保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本次
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 露的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近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
河新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融资额度协议》,

公司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鉴于本次担保发生前临河新海实际使用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剩余
担保额度0万元,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将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城资源”)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至临河新海。公司本次调剂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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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度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
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为临河新海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000万元调增至10,000万
元,为国城资源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1,000万元调减至46,000万元。

    上述担保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08月03日
    3、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工业路西侧曙光四社2号
    4、法定代表人:张耀煜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701447892K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供暖服务;危
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882.28                            9,520.56

   负债总额                             6,886.48                            2,268.17

    净资产                              6,995.80                            7,252.39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98.21                           11,6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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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481.41                         3,194.29

    净利润                             -466.29                         2,689.17

    10、临河新海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担保合同所述之主债权,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
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

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3、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本次提供担保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临河新海提供担保,有助于临河新海业务发展和其对运营资金的

需求。临河新海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际对外 担保余 额为 人 民 币
155,987.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65%。本次担保提供后,上

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60,987.9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4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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