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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3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锦开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9 人,代表股份 620,730,3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8.52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52,037,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17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268,692,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4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股份 270,699,0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2.4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06,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9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268,692,8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34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1,021,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9,708,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4%;反对1,021,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8,914,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5%;反对 15,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683,8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4%;反对 1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丁珍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王华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计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715,1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15,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9,708,3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54%;反对 1,02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30,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98,9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8,91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邹锦开先生、丁珍珍女士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715,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83,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反对15,1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王华清先生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9,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14%;反对11,660,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038,1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923%;反对11,660,8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07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分
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069,3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14%;反对11,660,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78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同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吴盛锋、杨诚欢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归读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