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核查意见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总 经理刘沣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经过认真核查,现对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刘沣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去 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等一切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 情况一致。 2、我们认为刘沣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低于法定人数要 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独立董事:刘大成、Jonathan Jun Yan、吴世农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