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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新能源: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第
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集。会议应出席第六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 31 人,实际出席 30 人,代表份额 45,300,764.95 份,占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
计划总份额的 90.71%;应出席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32 人,实际出席 31 人,代
表份额 92,254,886.70 份,占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1.62%。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全体与会持有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原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刘沣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及其
他一切职务,已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部分持有人提议,拟补选杨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任期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变。
    表决情况: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37,603,072.4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 83.01%;反对份额 7,697,692.5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6.99%;弃权份额 0 份。
    (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78,257,214.7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
有人所持份额的 84.83%;反对份额 13,997,671.9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
额的 15.17%;弃权份额 0 份。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切实体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正向激励效应,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修改如下: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不管员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及存续期间,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
           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均由管理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不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管
           委员会无偿收回其持有的当期员     理委员会有权无偿收回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并由
           工持股计划权益,并由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
           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当期员工持     的员工、收归公司所有或采取其他符合公司《章程》、《员
           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如该员工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的处置办法;且公司有权
           为新增对象,则还需提交董事会根   追诉员工已分配取得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并由管理委员
           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决定。         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收
               (1)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    归公司所有或采取其他符合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
           政法规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的处置办法。如该员工为新增对象,
               (2)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    则还需提交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决定。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被公司       (1)因违法行为被刑事逮捕、判处刑罚的;
第三十八条 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持有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或给公司经营活动、声誉及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的;
                                                (3)因持有人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宜存在实质性障碍的;
                                                (4)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截留、转移、违规使用、占用公司资金,或者
                                            授权、指使、强令、同意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资经营(含参股)与公
                                            司业务运营相类似或相关联的各项业务;或离职后1年内,
                                            到公司竞争对手任职或为公司竞争对手提供服务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
                                            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       本管理办法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根
第四十四条
             于公司董事会。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                 --                   公司全部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清算分
                                            配完毕后,本办法同时失效。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36,348,794.3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 80.24%;反对份额 7,697,692.5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6.99%;弃权份额 1,254,278.1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2.77%。
     (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75,986,811.1,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 82.37%;反对份额 13,997,671.9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
 的 15.17%;弃权份额 2,270,403.6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2.4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切实体现员工持股计划的正向激励效应,
 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参照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公司拟对《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同步修改如下:

相关内容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由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及存续期间,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
           管理委员会无偿收回其持有的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不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管
持有人权益 本计划权益, 并由管理委员会      理委员会有权无偿收回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并由
的特殊处置 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本计划参       管理委员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
第(二)项 与资格的员工。如该员工为新       的员工、收归公司所有或采取其他符合公司《章程》、《员
           增对 象,则还需提交董事会根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的处置办法;且公司有权
           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决定。         追诉员工已分配取得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并由管理委员
               (1)持有人因违反法律、      会决定分配给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收
         行政法规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 归公司所有或采取其他符合公司《章程》、《员工持股计划
         同的;                      管理办法》规定精神的处置办法。如该员工为新增对象,
             (2)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 则还需提交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决定。
         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      (1)因违法行为被刑事逮捕、判处刑罚的;
         被公司依法解除劳 动合同的。     (2)因持有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或给公司经营活动、声誉及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的;
                                         (3)因持有人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等重大资本运作事宜存在实质性障碍的;
                                         (4)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5)截留、转移、违规使用、占用公司资金,或者
                                     授权、指使、强令、同意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6)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合资经营(含参股)与公
                                     司业务运营相类似或相关联的各项业务;或离职后1年内,
                                     到公司竞争对手任职或为公司竞争对手提供服务的;
                                         (7)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
                                     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
内容不变。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1)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35,094,516.2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
人所持份额的 77.47%;反对份额 8,951,970.6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9.76%;弃权份额 1,254,278.1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2.77%。
    (2)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同意份额 74,468,155.1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
有人所持份额的 80.72%;反对份额 15,516,327.9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
的 16.82%;弃权份额 2,270,403.65 份,占出席会议所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2.4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持有人签字的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2023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附:简历
    杨敬,男,1969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 年参加工作。1995 年起
在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计室主任、总经理。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子公司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经理。2021 年 4 月起,任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
    杨敬先生参与了公司第一至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不得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情形,未有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