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24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 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营销中 1 心 1002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26 人,代表股份 1,316,337,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4.307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294,722,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53.416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21,615,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918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出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叶可安、黄启发 律师 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2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4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5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6 同意 1,312,41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20 %; 反对 3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0 %; 弃权 3,5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68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62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84 %; 反对 3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9 %; 弃权 3,5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97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9,0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870 %; 反对 17,28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30 %; 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5,2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910 %; 反对 17,28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09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李世平 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888,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8637 %; 反对 13,75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13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8,78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355 %; 反对 13,75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4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9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41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20 %; 反对 3,9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8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62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84 %; 反对 3,9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16 %; 1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 架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11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28,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55 %; 反对 4,0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4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3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823 %; 反对 4,0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叶可安、黄启发 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12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