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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24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
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营销中


                                   1
心 1002 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1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26 人,代表股份 1,316,337,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54.307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1,294,722,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53.416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 , 代 表 股 份 21,615,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918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年审会计师等出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叶可安、黄启发 律师
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
案,并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会议决议如下:


                                2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4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167,6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832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4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374,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0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5
    弃权 21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34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6
    同意 1,312,41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20 %;
    反对 3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00 %;
    弃权 3,5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68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62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84 %;
    反对 39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19     %;
    弃权 3,52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97 %。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99,0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6870 %;
    反对 17,28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3130   %;


                                 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5,2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910 %;
    反对 17,283,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09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李世平
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8,888,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7.8637 %;
    反对 13,75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1363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18,78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355    %;
    反对 13,754,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64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金融衍生品投资计划的议
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9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41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020 %;
    反对 3,9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98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622,0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9484       %;
    反对 3,9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516 %;


                               1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度基建技改项目投资框
架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83,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996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04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90,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04 %;
     反对 3,9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96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11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12,328,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6955     %;
    反对 4,0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045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
况:
    同意 28,535,4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823       %;
    反对 4,00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77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 叶可安、黄启发 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12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
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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