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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川美丰: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10-31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3-6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邹红女士(简历附后)
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邹红女士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有关
规定。
    邹红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邮箱地址:mfzqb@163.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邹红简历
    邹红,女,汉族,1971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注
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0 年 8 月进入中石化滇黔桂石油勘
探局贵州石油指挥部工作;2009 年 1 月调入贵州基地中心,任
副总会计师;2019 年 9 月调入四川中京燃气有限公司,任财务
总监;2021 年 7 月调入四川省天然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副
总经济师兼财务经理;2022 年 9 月调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任副总经济师;2023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济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邹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
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