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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2023-06-20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23-008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
    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该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

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导致协议部分内容

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签署本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为实现绿色、高效的盐湖综合利用开发,增强技术研发
实力,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扎布耶”)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774,以下简称“倍杰特”)于 2023 年 6 月 19 签订《技
术及新产品研发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
投资或控股)
    2.法定代表人:权秋红
    3.注册资本:40,876.366 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卤
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化利用,围绕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
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
    5.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8 号
院 8 号楼 4 层 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6.倍杰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类似交易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
于成立西藏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联合实验室
建设的公告》(编号:临 2022-027)。公司与中国地质科学
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倍杰
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西藏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
与环境保护联合实验室,2023 年 1 月 9 日在成都举行了揭牌
仪式。
    8.倍杰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
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概述
    双方通过合作研发获得盐湖综合利用开发的新技术、新
工艺,并不断优化,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实现盐湖
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突破。
    项目名称:西藏盐湖综合利用研发基地。
    项目内容:盐湖综合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及
铷、铯等稀贵元素开发技术及工艺的研发。
    地点:西藏扎布耶盐湖。
    2、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土地、原料(扎布耶盐
湖湖水)、淡水。
    (2)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研发基地,并负责开展、管理
具体的研发工作等事项。
     3、技术成果与使用
    (1)双方对合作研发所取得的技术成果按照甲方 50%、
乙方 50%的比例享有权益。
    (2)双方均有权将本项目开发的技术成果(含专利)
不限期、免费用于自身的经营生产(仅限于甲乙双方取得采
矿权的盐湖开发或甲方通过投资、合作等方式参与的盐湖开
发)。
    (3)一方以本项目开发的技术成果(含专利)所获的
收益(如技术转让、许可、咨询、服务),按照甲方 50%、乙
方 50%的比例享有。
    (4)一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的技术成果(含专利)
开展其他盐湖开发,另一方有权选择共同参与。
    4、风险承担
    乙方自行对项目研发的风险承担责任,甲方不对乙方的
风险及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研发实验所获产品(如有)优先
补偿乙方投资,直至乙方收回全部投资。合作研发期限为五
年,自五年届满的第二日起全部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归甲方所
有,项目产生的利润按分成由双方共享。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签署本协议有利于公司技术研发进步,对公司本年
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协议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
务不存在因该协议的履行而对该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该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周
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
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工程无法按时完成
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西藏扎布耶与倍杰特签订的《技术及新产品研发合作协
议书》。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