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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矿业:关于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关联交易进展公告2023-07-25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23-014




       西藏矿 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控
股子公司西 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
称 “ 西藏扎布耶 ”)与 宝武清洁 能源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宝武清能 ”)就西藏扎布耶盐湖绿 色综合开发利用万 吨
电 池 级碳 酸 锂供 能项 目 (BOO) (以 下 简称 “项 目 ”) 签
订了《供能服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9日公
司于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西藏日喀则扎 布
耶锂业高科 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 的关联交易公告》 (
编号:2022-057)。
       按照《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供能项目(BOO)招标文件》约定,“中标人按要求组建项目
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服务”“我们同意,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在其有效期内被贵方接受,将按照贵方所
接受的格式以及投资者须知的规定,确保项目公司签署所有项
目合同”,宝武清能已组建项目公司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西藏)清能”】来负责BOO项目的
具体实施。为了进一步推进BOO项目工作进展,近日经公司内部
决策,同意西藏扎布耶拟与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签订
《BOO供能合同三方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的事项,约定宝武(西藏)清能将依据西藏扎布耶招标文件
要求及既有合同享有宝武清能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履行宝武
清能全部义务,并承担宝武清能全部责任,并享受自该补充
之日起宝武清能原未享受的权利。宝武(西藏)清能作为宝
武清能的全资(或控股、实控)子公司,如其违约,则宝武
清能承担连带责任。


     1、基 本 情 况 :宝武清洁能源(西藏)有限公司,税号
91540200MABYMBXT5M,成立于2022年9月22日,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
     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供电业务;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新兴
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
制的经营活动)。
    企业法定代表人:唐清荣。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南街道日喀则经济
开发区开放大道9号-19号启航电力智慧产业园3-112室。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路25号。
    2、主要股东:宝武清能持股100%。
    3、历史沿革:2022年7月,宝武清能中标西藏扎布耶盐
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
项目按照准孤网模式进行建设,包括光热、光伏、储能及相
关公用公辅设施工程,通过光热、光伏为西藏扎布耶盐湖绿
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项目提供所需的电力及蒸
汽。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为做好项目的建设、生产、运营
及相关管理工作,宝武清能在西藏日喀则市注册成立了宝武
(西藏)清能,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主体。本着平等平利、共
谋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打造西藏地区新能源标杆示范企
业。
    4、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实现收入0亿
元,净利润为0亿元。2023年6月末净资产1亿元。
    5、宝武(西藏)清能是宝武清能全资子公司,宝武清
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武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企业下的关联
方。
   6、宝武(西藏)清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作为宝武集
团二级子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升级要求,
得到集团公司大力支持,具有履约能力。
   7、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交易金额为0。


   1、宝武清能已经按照本项目西藏扎布耶招标文件要求
组建了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即宝武(西藏)清能。自
2023年7月30日起,宝武(西藏)清能将依据西藏扎布耶招
标文件要求及既有合同享有宝武清能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履
行全部义务、承担全部责任,并享受自本补充之日起宝武清
能原未享受的权利。
   2、西藏扎布耶、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三方确
认,宝武(西藏)清能作为宝武清能的全资(或控股、实控)
子公司,如有宝武(西藏)清能违约,则宝武清能承担连带
责任。
   3、西藏扎布耶、宝 武(西藏 )清能 双方之间不再另行
签订新合同,双方仍须按照原西藏扎布耶、宝武清能双方签
订的《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池级碳酸锂
供能项目—BOO供能合同》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4、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原西藏扎布耶、宝武
清能之间签订的《西藏扎布耶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万吨电
池级碳酸锂供能项目—BOO供能合同》中的内容执行。
   5、协议自西藏扎布耶、宝武清能、宝武(西藏)清能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会影响原合同的正常执行,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BOO供能合同三方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