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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年青: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3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勇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

致认为韩勇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

同意韩勇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2、《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邹玲女士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

认为邹玲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
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邹玲女士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3、《关于审议公司增资入股万华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本次股权合作,有助于利用建材设计院的技术优势、万华公司现

有厂房和土地等资产优势以及公司的资金优势等,实现优势互补、资

源整合。关联方生产的水泥、混凝土外加剂是公司水泥、商砼企业的

原材料之一,本次参股有助于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效应,提升公

司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   郭亚雄     周学军       黄从运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