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5-23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23-04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22日,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8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403,712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格为 8.6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399,999,997.44 元,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02,391.68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到账,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第 000042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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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更新建造合计 17 艘金枪鱼钓船项目、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截至 4 月份末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入金额(万元)
更新建造合计 17 艘金枪鱼
一 5,885.52 12,200.00
钓船项目
二 金枪鱼研发加工中心项目 260.47 16,000.00
三 补充流动资金 10,680.24 10,680.24
合计 16,826.23 38,880.24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付款周期安排,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实施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 12 个月内。
根据公司测算,按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一
年可为公司减少财务费用约 653 万元,从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合理和必要的。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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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
意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
的投入情况,没有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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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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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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