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均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 金往来,未发现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鲍卉芳 汪 涛 杨继伟 施 哲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