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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二O二二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6-1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9,15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4,074.94 万元;不转增资本公积金,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
若公司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
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方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分配方案不需要调整。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9,156,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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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 38 楼
    咨询联系人:邢丹丹
    咨询电话:027-82200722
    传真电话:027-8220088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