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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5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徐永涛、董恺瀚及
刘巧云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发公告[2022]26 号)的规定,我们对 2023 年半年度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
来。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
况。
       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
批程序,并充分披露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公司新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
保,报告期内的发生额为 25,833.25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54,893.45 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     徐永涛        董恺瀚          刘巧云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