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3-05-31
岳阳兴长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不
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
计划的实施目的。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7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90
元/股。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