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5-31  

                                                                           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中央企业
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规定的禁
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
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
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根据公司第六十三次(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激励对象的工作
责任感、使命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成就,同意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3 名激励
对象共计授予 17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90 元/股。




                                           独立董事:李国庆 何翼云            彭翰
                                                 二○二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