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14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
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助于有效调动独立董事工作积极性,
促进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作用,有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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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谭力文
独立董事:刘林青
独立董事:谈多娇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