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2023-12-1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作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 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 29 名
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39,498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6.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39,999,997.24 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
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
531,899,997.28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 年 6 月 5 日,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 00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 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539,999,997.24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922,641.48 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531,077,355.76 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
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811.33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 尚未使用的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余额
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
1 29,700.00 30,378.97 10.22
(已结项)
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
2 8,100.00 5,479.56 2,799.15
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6,200.00 15,398.00 1.96
合计 54,000.00 51,256.53 2,811.33
注 1:公司本次发行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即募集资金净额 531,077,355.76
注 2:“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 已于 2023 年 11 月结项,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系由于利息收入的再次投入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延期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备研发项目”的实际
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
研究,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二)延期原因
因宏观环境、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客观因素,公司相关研发项目所必需的原
材料供应、物流、采购、研发进度等环节都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导致上述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整体有所放缓,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到 2024 年 6 月 30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募集
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相关决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用于制备异质结和钙钛矿叠层电池的核心设
备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
目建设实际情况,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总额,也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京山轻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京山轻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霍玉瑛 胡慧芳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