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5-09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3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6.78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05%;本次担保对象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6.21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60%,其中对奇虎 360 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
担保总额为 26 亿元、对海南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0.21 亿元。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安(海南)
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国安”)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澄迈同鑫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鑫实业”)曾于 2020 年向澄迈农村商业银行(以
下简称“澄迈农商行”)申请 5,000 万元开发贷款,期限为 3 年,担保方式为由
海南国安、海南国安全资子公司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高
发”)、同鑫实业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
作为抵押,公司就上述事项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的公告》(2020-22)。上述事项涉及的贷款于近日到期,贷款余额为 2800
万元。为顺利推进“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同鑫实业拟就上述贷款余额向澄
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担保方式不变。本次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对子公司存续的贷款余额展期提
供担保,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中
信国安有限公司提议将该事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
东大会通知详见《关于增加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2023-34)。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 年 10 月 8 日
注册地点:海南省澄迈县
法定代表人:梁自龙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旅游开发、宾馆、美发厅、滨海娱乐区、假日别墅等服务、房地
产销售、汽车配件、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
股权结构:海南国安持有同鑫实业 100%股权
股权关系图:
财政部
中国中信集团 黑龙江鼎尚 珠海合盛源 瑞煜(上海)股权 共和控股 天津市万顺
投资管理有业 投资管理有 投资基金合伙企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 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置业有限公司
20.945% 19.764% 17.787% 15.811% 15.811% 9.882%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84.24%
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信国安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东
36.44% 63.5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国安水清木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4.76%
国安(海南)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00% 100%
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澄迈同鑫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因执行经法院裁定批准的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公司变更实际
控制人事项正在进行中,该事项完成后,中信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中信国
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30.64%-32.25%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
2、被担保方财务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 1.66 亿元,负债总额 7.79
亿元(银行贷款总额 0.32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7.45 亿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 1.08 亿元(包括担保 0.28 亿元,抵押 0.80 亿元),净资产-6.13 亿元;2022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0 元,利润总额-2.77 亿元,净利润为-2.76 亿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同鑫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由海南国安、海南高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同鑫实业共同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同鑫实业以在建工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担保期限:原期限 3 年,展期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3、担保金额:2800 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顺利推进海南“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于同鑫实业在澄迈农商行的 2800 万元贷款余额展期事项仍由
海南国安、海南高发、同鑫实业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鑫实业以在建工
程及相应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2、同鑫实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董事会对同鑫实业资产质量、经营
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同鑫实业信用状
况良好,在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情况下,具有偿债能力。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中,同鑫实业未提供反担保。同鑫实业作为海南国安
全资子公司,受海南国安控制,上述贷款全部用于“国安海岸”项目相关工程,
且就贷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等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了妥善安排,确保资金安
全。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9.80亿元,对外担
保总余额为26.7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8.05%。公司对合并报
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2.60%,其中对奇虎360私有化项目提供的股权质押担保总额为26亿元、对海南
紫禁殿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21亿元。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
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