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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国安:第七届董事会第59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6-20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4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名,实际出席的董事 7 名。
    4、会议由刘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22)。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35)。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经慎重考虑,同意再次提请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和企信通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灯、许齐、张科、
       吕鹏回避表决。
           (2)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采购商
       业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灯、许齐、张科、
       吕鹏回避表决。
           (3)会议审议了《关于信之云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接受中信国安葡
       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委托销售葡萄酒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灯、许齐、张科、
       吕鹏回避表决。
           (4)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国安恒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青海中信国安锂
       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硫酸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灯、许齐、张科、
       吕鹏回避表决。
           (5)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灯、许齐、张科、
       吕鹏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须回避对以上子
       议案的表决。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如下:

序号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助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总监。
         理。
      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5-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联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联席
      席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2
      况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由董事会确定。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
      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     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
      是会计专业人士。                             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一百二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3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总经理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秘书和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寇承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7 月 7 日(星期五)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44)。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附: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寇承东先生: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北京市人民检

察院法警、书记员、侦查处干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机关后勤
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行装局副局长、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未持有公司
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