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粮 液:《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3-12-30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文(2022 年 5 月) 修订内容(加粗斜体下划线部分)
第三条任职资格 第三条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
不得担任董事: 任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1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
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1—
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无效。董事在任职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提名 第四条提名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
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 职位因董事辞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大会免职
股东大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 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提名。
2 会提名。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 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
司提名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候选人。 但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但对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2—
第六条任期
第六条任期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该届董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
3 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股东大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
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股东大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
务。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的连续任职不得
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超过六年。
第十五条辞职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
第十五条辞职
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
时,该董事的辞职应当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委任继任董事后
的辞职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应当
方能生效;如因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
经股东大会批准且委任继任董事后方能生效;如因董事任期届满
4 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数、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
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时生效。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
交手续。
—3—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 本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本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5
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权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独立董事的职权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
有关规定执行。 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出席
第三十条出席
(一)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因故不能出
(一)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如因故不
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但
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参
应提前一天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不得委托董事以外的其他人士
与表决,但应提前一天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不得委托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
6 事以外的其他人士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
(二) 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
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
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
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4—
第三十一条委托出席 第三十一条委托出席
(一)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委托人 (一)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委托人应向代
应向代理董事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理董事签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姓名,代理
人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 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
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 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列席董事会会议人员
7
权利。列席董事会会议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二)一名董事可以接受一名或不超过两名董事的委 (二)一名董事可以接受一名或不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
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与表决; 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与表决;
(三)独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 (三)独立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与表决。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 第三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
(一)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 (一)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
上表决同意; 决同意;
(二) 董事会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投同意 (二)董事会会议决议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起草,投同意票的
8
票的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签名;投弃权或反对票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签名;投弃权或反对票的董事不签
的董事不签署董事会会议决议,但应记录于董事会会议纪 署董事会会议决议,但应记录于董事会会议纪录;
录; (三)任何董事均不得要求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添加任何个
(三) 任何董事均不得要求在董事会会议决议上添加 人意见;
—5—
任何个人意见; (四)属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特别意见的议案,应当单独记
(四) 属于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特别意见的议案,应当单 录独立董事的意 见;独立董事意见不一致的,分别记录各自意
独记录独立董事的意 见;独立董事意见不一致的,分别 见。属于需要披露事项的,单独披 露独立董事意见;
记录各自意见。属于需要披露事项的,单独披 露独立董 (四)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上形成的决议,根据中国
事意见; 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披露的规定,须由董事会秘书或公司证券事
(五)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上形成的决议,根据 务代表负责及时、准确和实事求是地在指定媒体上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披露的规定,须由董事会秘书或 (五)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及时、准确和实事求是地在指定媒 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经证
体上进行披露; 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
(六)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任。既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对公司负赔偿 不当然免除法律责任;
责任,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六)对本规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议事范围,因未
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既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代表出席 经董事会决议而超前实施项目的,如果实施结果损害了股东利益
的董事应视作未表示异议,不当然免除法律责任; 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七) 对本规则错误!未找到引用源。规定的议事范围,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因未经董事会决议而超前实施项目的,如果实施结果损害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建
了股东利益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 议和意见,供董事决策时参考,但没有表决权;
—6—
(八)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公司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 (八)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
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讨论的事项,可以充分发 会秘书分别做出时,该兼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
表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供董事决策时参考,但没有表决权; 份做出;
(九)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 董事若与董事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董事不参
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该兼任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人不 与表决,亦不计入法定人数。依法自动失去资格的董事,也不具
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有表决权。
董事若与董事会议案有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则关联董
事不参与表决,亦不计入法定人数。依法自动失去资格的
董事,也不具有表决权。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