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8-24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了保证本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有效进行,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名,其中: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名
    2022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事
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1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0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
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刘学传,200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
执业;2022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8 个。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雁杰,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
业,2022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 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冯嵩,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5 年 4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
大华事务所执业,2017 年 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 年 3 月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收费依据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
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
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
等分别确定。2023 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65 万元人民币(含
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 110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
均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第二季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对大华事务所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
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
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
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765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不超过 110 万元人民币(含交通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同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在 2022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
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及资质文
件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季度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