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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山股份: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3-10-10  

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
董事组成,现有 7 名董事,尚需补选 2 名董事。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 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补选王兵先生、
印志松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
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名的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在认真审阅了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相关履历后,我们认为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的任职资格、本次补选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补选王兵先生、印志松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兵先生,男,汉族,1972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研究生、博士。自 1994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北新建材(集
团)有限公司区域经理;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成都西南北
新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中国化学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自 2004 年 2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自 2009 年 8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21 年 11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
律顾问;自 202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
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王兵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党委委员、
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
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印志松先生,男,汉族,1968 年 12 月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
级工程师,研究生、硕士。自 1989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中国建
材工业建设苏州安装公司技术员、生产科长、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
总经理助理;自 2002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任苏州中材建设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自 2011 年 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党委委员;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自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中材国际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自 2020 年 12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中国中材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自 2023 年 7 月至今
任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印志松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被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