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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鼎股份: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后)2023-05-19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 年度)       √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2
16.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
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
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涉及关联事项,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
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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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 转 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
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4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3: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




                                    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6.00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7.00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2022 年度)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
           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    关于申请 202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13.0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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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
 16.00                                              √
         度薪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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