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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能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0-27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72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二)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2.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高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宋和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二)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经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详

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 2 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3、上述议案均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

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公司办公楼证券

管理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

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7:00 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 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传真

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洁

    电话:0791-88106200

    联系人:尹思悦

    电话:0791-88109899

    传真:0791-8810611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见附件。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0899

    2、投票简称:“赣能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第 1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第 2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

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

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

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高海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宋和斌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X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2023年11月

            14日召开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

            (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无作出指示,

            则由本单位(个人)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意    对   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高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2.02              选举宋和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

                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

            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

            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

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4、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23年11月13

日17时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证券管理

部。

   5、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

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6、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附件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

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23年11月14日举行的公司2023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23年11月13日17:00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江西

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现场登记无

须填写本回执。